排练厅管理制度
一、开放时间为:周一至周五上午:9:00—17:00。
二、排练厅的使用实行提前3天预约制。并说明使用目的及用途,经批准后方可使用。
三、舞蹈厅只对10人以下的团队开放,团队人员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,未成年人需监护人陪同下方可使用排练厅。
四、严禁穿高跟鞋和硬底鞋入内,保持室内清洁卫生,不得在内进食,严禁乱丢垃圾。
五、进入排练厅活动严禁大声喧哗、打闹,音乐声请调低。
六、进入排练厅后,请及时检查相关设备、设施,同时确保设备正确使用,如有损坏照价赔偿。
七、不要随意动开关总闸,节约用电,离开之前关灯,不得随意搬动物品。
八、如有公益性的演出等活动,我站可要求在此活动的团队义务参与。
九、如有特殊情况,我站有权随时调整活动时间和活动次数。
音乐室管理制度
一、开放时间为:周一至周五上午:9:00—17:00。
二、音乐室的使用实行提前3天预约制。并说明使用目的及用途,经批准后方可使用。
三、使用人员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,未成年人需监护人陪同下方可使用排练厅。
四、自觉保持音乐室的整洁,发现有纸屑等垃圾时,及时进行清理。
五、在音乐室内不得喧哗,不得追逐打闹。
六、维护好音乐室内的设备,不得随意挪作他用,如确需使用,须经过管理人员同意方可使用。
七、严禁从事与本教室不相应的活动,确保教室内的正常秩序。
八、做到人走设备停,管理人员要确信情况正常后方可离开。
九、对违反上述规定者,除对损坏的器材与设施照价赔偿外,视情节轻重追究其相应责任。
健身室管理制度
为了规范健身房管理,防止发生安全事故,现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:
一、健身房开放时间为:上午9-12:00点,下午14:00-17:00点。
二、进场健身人员必须在管理员处登记后才能进入健身房活动,年龄为:十八周岁至六十周岁,身体健康人士。
三、进入健身房参加运动的人员,要爱护健身器材,不得轻易拆卸器材。造成健身器材损坏的,照价赔偿;如有发现健身器材损坏的,请及时通知管理人员。
四、进入健身房的人员,须自觉遵守健身房管理规定,正确使用健身器材,否则一旦发生人身伤害事故,由其本人承担责任。
五、进入健身房人员应自觉更换洁净运动鞋,必须穿平底胶鞋、运动鞋等软底鞋,禁止穿胶钉足球鞋、皮鞋、拖鞋等硬底鞋,禁止不穿上衣,否则谢绝入场。
六、禁止在健身房内吸烟、乱丢果壳、杂物或大声喧哗。禁止在墙壁乱涂乱画或蹬踏。
七、进入健身房人员应提高警惕,注意安全,自行保管好衣物及重要财物,若有丢失责任自负。
八、最后离开健身房的人员,应自觉关闭电源和插头。
九、对违反上述规定者,除对损坏的器材与设施照价赔偿外,视情节轻重追究其相应责任。
多功能厅管理制度
本室免费对外开放,主要用于举办各类会议、讲座、报告会等。
一、开放时间为:周一至周五上午:9:00—11:30, 下午:13:30—17:00,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活动组织要求开放。
二、多功能厅的使用实行预约制。使用本室的人员需提前向文化服务中心提出申请,说明使用目的及用途,经批准后方可使用。
三、严禁在本室内吸烟、随地吐痰、乱扔废弃物。严禁将食物、尖锐利器等物品带入多功能厅。严禁乱涂、乱画。
四、爱护设施设备,严禁未经许可搬动任何物品。
五、空调的使用须报告管理人员,并由管理人员操控。
六、凡使用本室的人员必须遵守以上规定,如有违反,管理人员有权取消其继续使用本室的资格。使用者若损坏室内设施设备须原样修复或照价赔偿。
书画创作室管理制度
一、开放时间为:周一至周五上午:9:00—17:00。
二、保持室内的整洁,不准乱丢废纸或其它杂物。使用水调颜料或墨汁注意不要弄脏桌子和地面。
三、在本室创作者,离开本室之前要将照明、风扇关掉,关好门窗,注意安全。
四、室内的笔墨纸砚及字帖等物品,原则上供书协、美协会员以及书画爱好者创作使用。他人员未经管理人员同意,不得随意使用。所有物品不准带出室外私自使用。
五、本室展览的书画作品,供观众参观学习交流,作者或他人未经允许不得随便摘取拿走。
六、展览要保持清洁卫生,墙壁或走廊内不准乱贴、乱挂、乱涂、乱画。
七、管理人员要做好参观人员的接待、服务和参观人次的登记工作